現金客戶,當然以'P'客最簡單,因為根本沒有交收過程. 卻因為如此,'P'客的特性是以戶口結餘來決定處理,有結欠就要求客人付款. 當客人間中未能及時補回欠款,系統會計算利息.計算時是以T+2後才生息,為了鼓勵客人減少存提次數,系統亦可以將餘款計算應得利息給客戶.
因為一切都是以BALANCE處理,所以原本'P'客是沒有SETTLEMENT要處理的.
但是由12/6/2000起,証監要向CASH 客,包括CUSTODIAN客的應收數採取遂單MARK TO MARKET來判斷認可的應收金額. 如果'P'客而有持續欠款,系統如何找出'逐單MARK TO MARKET來判斷認可的應收金額'就變成了是否加入此系統附件的決定因素了.
一般情況是'P'類客人會維持結餘,方便隨時購貨,而托管的意義亦是有所托才是托管戶,經常欠錢的客戶,根本上是簽現金客合約的孖展客,一般是熟客而沒有膽量做孖展的客戶.
如果貴公司不會容許'P'客有積欠,根本不用加入SB-45,因為A/R數不會有數,亦不用理會MARK TO MARKET而影響應收數. 但是貴公司有很多以'P'身份,即現金客身份而卻經常拖數的話,
就應該加入此系統,因為加了此系統,'P'客的每宗未支付款交易才會分別獨立記帳, 在月尾才能計算出認可的應收數,填寫FRR才有根有據.
'p'客又能夠處理unsettle記錄的原因,是將'A'type客戶的功能加在'P'客內,再用SB-32的功能將其交收作自動化處理. 這是比較大的工程,但卻收到滿足使用者方便上的要求及監察機構對系統的計算要求.